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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19    已浏览: 1541

各专业系、教研室:

本院2018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监控,参照学校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继续采用新版毕业论文管理系统

按照大学统一要求,本届毕业设计(论文)采用新版网络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实行分级、分角色管理,学生、指导教师、系(教研室)负责人、学院教务秘书、学院负责人参与毕设各阶段工作。

二、总体安排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继续采取过程管理与目标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各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1.第一阶段(第七学期4~19周):在系统中于要求时间内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各项工作。

1)教师出题、教研室及院部审核:4~6周;

2)学生选题、教师下达任务书:7~8周;

3)编写开题报告、拟订写作提纲:9~11周;

4)翻译外文资料:9~19周。

2.第二阶段(第七学期第12~第八学期第4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学生一次答辩工作。学生需在本阶段通过系统提交进度报告,指导教师可定期检查并提出建议。

1)设计(论文)初稿:第七学期12~17周;

2)设计(论文)修改稿:第七学期18~19周;

3)设计(论文)定稿:第八学期1~2周;

4)学生一次答辩:第八学期第3~4周完成,具体时间各系根据情况确定。

3.第三阶段(第八学期5~12周):毕业实习。

4.第四阶段(第八学期10~11周):完成二次答辩。学生通过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套材料。

5.第五阶段(第八学期16周):20176月上旬完成毕业环节资料归档。

三、质量监控

学院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组织前期、中期、后期检查;实行考勤制度,学工人员检查学生的在岗情况,保证学生论文(设计)撰写时间。

(一)加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管理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严格执行系(教研室)、学院审核工作制,尤其在课题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课题的分量和难度等方面要严格把关。

1)选题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学生对本专业已学知识的综合训练要求,很好地结合社会和企业实际,达到学院要求的“三化”目标(微观化、行业化、实证化);

2)选题的分量和难度要适当,因材施教,既能使大多数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按时完成任务,又能使少数学习优秀学生的水平和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可以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有所创造;

3)选题每人一题。对于由多名学生共同完成的课题,必须明确每名学生应独立完成的任务,以保证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按内容分别命题;

4)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每年要进行更新。

2.下列情况的课题不宜安排做毕业设计(论文):

1)题目偏离本专业所学的基本知识;

2)题目范围过窄、内容简单,达不到综合训练和提高学生能力的要求;

3)学生难以胜任的高难度课题;

4)毕业设计(论文)期间无法完成或不可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3.对于跨学科、跨专业、跨学院的综合性课题,可安排多位教师共同协作指导。

4.鼓励将学生课外科技活动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接,这样可以使学生系统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同时也有利于高质量论文的脱颖而出。

5.允许优秀学生自拟题目,经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审查后确定题目。

6.师生双向选择要加大信息透明度,可提供多种途径方便师生沟通信息,以尊重师生的选择权,更好地实施因材施教。

7.选题结果报经学院认定。题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任意变动。必须改变题目内容的,需报系(教研室)、学院批准。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

1.前期检查:学院组织对论文选题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选题组织教研室进一步讨论,并上报学术学位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核。

2.中期检查:各专业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检查重点为学生论文工作量是否适中、论文结构是否合理、后继研究是否可行等。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学生及指导教师,并要求限期调整。

3.答辩前抽查:在各系论文进行第一次答辩之前,学院组织论文抽检工作,针对毕业论文的结构、内容等方面给出修改建议。论文因质量不过关、不能通过检查的,不得进入答辩。

4.答辩时须提交论文重复率检测报告,重复率低于20%方可参加答辩。论文归档时也须提交修改后论文的重复率检测报告用于存档。

5.后期检查:学院于各专业全部答辩结束后,对所有论文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论文整体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是否有原则性错误,归档资料与是否系统一致,结构是否符合学位论文要求。

6.实行淘汰制:为提高学生对毕业论文的重视程度、提高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各系答辩组排名最后的1-2名学生,必须参加由院学术委员会教授为成员的院级答辩,不能通过院级答辩的,不能毕业。

7.有意向参评校优、省优的论文,必须正常参加各系答辩,在获得答辩组的推荐之后,参加院级答辩。

8.指导教师应定期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督和指导。

(四)加强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

首次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所指导课题应在系(教研室)内进行讨论,并安排有经验的教师给予指导,所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学校规定人数的一半;助教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应进行资格论证并在具有高级技术职务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受聘的校外指导教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的技术职称。

(五)加强学生文献检索、外语能力的培养

1.指导教师要认真审定翻译材料,翻译材料要与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相关,原则上应为近5年发表的论文、专著等资料,并将其作为参考文献。翻译材料要求2.5万印刷字符(约合6000汉字)左右。

2.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应达到20篇,且其中应至少有2~3篇外文参考文献,近三年的期刊应占文献总量的三分之二以上,并进行规范标注。

四、资料归档

答辩结束后,学生应通过系统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全套资料,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实习等纸质资料由院部统一归档,答辩及其它相关资料由专业教研室归档。

商学院

二○一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