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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1-07    已浏览: 10

为做好我院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评审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在校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23-202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二、奖助金额

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230033004300元三档。学院分得国家助学金名额为309名。

三、评审依据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常州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大〔20177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四、评审工作小组

  长:林方毅

  员:刘峰、单媛媛、周敏、王怡菲、刘颢妍、黄姣、李浩、吕俊红

五、申报程序及填报要求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辅导员。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分配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确定拟资助对象名单及资助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至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系统录入推荐学生的基本信息,并填写“院系意见”,再在系统中上报学校研究审定,审定通过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六、评审要求

1、各班级要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2、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求,按照国家助学金“困中选困”的原则,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

3、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4、参加困难认定的退役士兵学生应申请退役士兵助学金,不参与本次国家助学金申请。

5、对于本学年初转专业的学生,国家助学金在转入学院参加评选,即困难认定所在学院参评。

6、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请务必按照填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规范完成各项数据和材料的报送。

七、上报时间、方式及材料清单

国家助学金申请截止时间:202311816:00

提交纸质版材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3-24学年》(附件1)至辅导员处,单面打印手写。 

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

      2023117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3-24学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