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9-29 已浏览: 1659 次 |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以及学院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校级荣誉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 3.校级奖学金: 科研实践综合奖 二、评选范围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2.科研实践综合奖,范围为非毕业班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3.其他奖项均为2020、2021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三、评选要求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向全体研究生广泛宣传,将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等评选细则以多种形式向研究生公布(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参见附件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四、评选名额或者比例
五、评选程序 (1)学业奖学金: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在10月11日上午10点前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证明材料页码按照“X/总页数,页底居中”格式编码)并填写《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各类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需手写)交至各班级基层小组,逾期不再接收任何加分证明材料。各班级基层小组组长在10月12日下午2点前将学业奖学金各种材料交至立言楼311办公室。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2)科研实践综合奖、其他奖项: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3《各类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需手写),在10月11日上午10点前交至各班基层小组。各班级基层小组组长在10月12日下午2点前将科研实践综合奖、其他奖项的审批表交至立言楼311办公室。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及时跟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88519014、86334671 、86330319。 (4)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常州大学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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