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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9    已浏览: 1659

各位研究生:

根据学校以及学院有关规定,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校级荣誉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

3.校级奖学金科研实践综合奖

二、评选范围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范围为所有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2.科研实践综合奖,范围为非毕业班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3.其他奖项均为20202021级全日制在籍在学硕士生。

三、评选要求

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向全体研究生广泛宣传,将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办法、评选名额等评选细则以多种形式向研究生公布(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参见附件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保证质量、严格把关。


四、评选名额或者比例

奖项

比例

学业奖学金

硕士新生:其他院校推免生及双一流院校一志愿考生18000元、其他院校一志愿双一流院校调剂考生12000元(一等)、其他类考生8000元(三等)。

硕士其他年级:一等奖15%12000元),二等奖15%10000元),三等奖70%8000元)。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活动积极分子

每项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优秀研究生干部和活动积极分子奖不能兼得。

科研实践奖

不超过年级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仅限非毕业班)


五、评选程序

1)学业奖学金:有意申报的研究生,1011日上午10点前将证明材料装订成册(证明材料页码按照“X/总页数,页底居中”格式编码)并填写《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各类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需手写)交至各班级基层小组,逾期不再接收任何加分证明材料各班级基层小组组长在1012日下午2点前将学业奖学金各种材料交至立言楼311办公室。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2科研实践综合奖、其他奖项:有意申报的研究生,填写相关审批表(见附件3《各类审批表》),一式两份(本人签名需手写)1011日上午10点前交至各班基层小组。各班级基层小组组长在1012日下午2点前将科研实践综合奖、其他奖项的审批表交至立言楼311办公室。经学院评审委员会评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决定表彰。

3)其他未尽事宜,可及时跟学院评审委员会联系,联系电话:8851901486334671 86330319

4以上内容如有变化,以学校以及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


常州大学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

2022929
    

附件1:常州大学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及校内评优表彰评审委员会.pdf

附件2:常州大学商学院刘国钧管理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量化实施细则(暂行)定稿.pdf

附件3:各类审批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