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受助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细则 |
发布时间: 2023-11-01 已浏览: 599 次 |
为进一步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激励与引导受助学生自强自立、感恩社会、回报社会,提升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实行学生志愿服务卡工作。 第一条 参加对象 参与2023-2024学年困难认定的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非毕业班、有劳动服务能力的学生。 第二条 志愿服务内容 学院组织或认可的各类志愿服务或志愿活动 第三条 管理考核 1、学年初,向受资助学生发放《志愿服务记录卡》,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2、在学年内,完成不少于20小时的志愿服务或参加志愿活动。 3、学生每完成一次志愿服务或活动,经用工部门或个人考核合格后,在《志愿服务卡》上登记签字。每学年末,统计学生参加志愿活动情况。 4、受助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情况将作为学生下一年度申请资助的参考依据。 三.说明: 1、单个项目每人每天志愿者服务活动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 2、以上志愿服务或志愿活动,不再作为综测细则里的加分项。 3、志愿服务内容: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组织或认可的志愿活动。 4、和推优入党的志愿服务时长要求不叠加。 5、请填卡同时提供相关志愿服务证明以备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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