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潘序伦书苑文化墙及展板设计制作项目询价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2-25 已浏览: 322 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常大询[2024]0013号 2、项目名称:常州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潘序伦书苑文化墙及展板设计制作项目。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常州大学商学院、MBA教育中心、潘序伦书苑的文化墙和展板的设计与制作,具体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西太湖校区立言楼1楼、3楼,图文中心2楼文化墙与学院展板的设计、制作、布展、安装、成品保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现场查看。 4、项目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图文中心 5、项目工期:自收到采购人开工通知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与制作工作,工期严格服从采购人安排(具体以采购人发出的指令为准)。 二、最高限价:人民币79990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许可证,且包含广告设计相关营业范围; 2、供应商所派项目负责人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签章或电子签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容许分包、转包。 四、项目内容及设计要求: 1、设计要求: (1)对学院形象墙和展板进行方案设计及深化设计,充分挖掘学校文化特色,展现校名、校徽、校训相关内容,建成集形象展示体系; (2)设计既要考虑装饰材料环保,又要经济耐用; (3)设计内容各项工程出具详细图纸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须包括:详细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用料类型等; (4)在施工期间主案设计师需提供驻场跟踪服务,对设计要求进行落实,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所呈现的实物效果必须是与采购人认可的设计稿一致。 2、项目采购清单及分项报价单:
3、主要材料或设备品牌推荐表:
五、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须为本项目配备一个专业的设计制作服务团队(至少2人),并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对接。 2.中标单位在施工中要加强安全意识,做好施工时工程的防护措施,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每次施工完毕,及时清运所有垃圾。如垃圾清理不及时,将扣除合同金额的2%。 3.中标单位须提前把所有车辆及人员名单提交采购人备案,服从校区内部管理规定。 4.根据采购人要求,设计方案、使用材料需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施工。 5.本项目的原材料材质、材料型号、施工工艺、施工方案,中标单位须提交书面方案与相关证明材料供采购人审核同意方能进行施工。 6.施工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与标准:中标单位保证销售的材料质量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以及其他现行的地方或行业标准,各项性能标准必须满足采购人要求。 7.中标单位应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区域内部及外部清洁和安全,并及时解决由施工造成的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8.所供货物必须由厂家正式授权的正规渠道供货,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所有附件及零配件是正规厂商生产的产品,所有产品实行“三包”政策。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应包括询价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相应服务的提供、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到的一切关费用,设计费用已包含在内,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以银行基本账户方式向采购人支付履约保证金(成交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退还。 汇款资料:开户单位:常州大学 银行账号:32001628036051219286 开户行:建行常州市白云支行 2、项目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采购人凭正规发票向中标单位支付审定价的100%。 八、验收审计要求: 工程经采购人竣工验收后,中标单位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工程结算审计费按采购人审计处有关规定执行: (1)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中标单位承担,并由采购人从中标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 (2)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采购人承担50%,中标单位承担50%; (3)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审计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九、评标: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 十、违约责任: 1.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进行重新施工,并达到规定质量要求,费用自理,并有权扣罚工程款。 2.中标单位延期完工的,每延迟一日另按工程总额的千分之一罚款。 3.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得将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将追究违约责任。 十一、报名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工作人员配备表及项目负责人履历表(格式自拟); 3、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4、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1); 5、分项报价表(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格式报价); 6、品牌承诺表; 7、询价公告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文件材料,密封、盖章,并加盖骑缝章。 十二、报名材料递交时间: 1、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16:00。 2、本项目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勘察。投标单位自行作出的判断和决策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且在成交后不得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要求。踏勘联系人及电话: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19-86330317。 3、报价材料递交或邮寄地点:常州大学西太湖校区立言楼315室。 4、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0519-86330317。 十三、由该申请部门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对投标报价单位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最低价单位中标。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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