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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 2025-11-17    已浏览: 10

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客观公正地做好学院研究生的综合评定,依据学校《关于修订<常州大学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的通知》(2025年6月27日)和学院有关规定,现制定并下发《常州大学商学院研究生综合评定指导性量化细则暂行办法》(2025年11月17日),2026年研究生评奖评优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常州大学商学院 刘国钧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17日